用藥安全

ADHD 用藥​與日後的​物質使用

長期追蹤研究沒有發現童年用中樞神經興奮劑,會增加或減少日後的物質使用1、2。大型資料庫研究則發現用藥與較少因物質使用就醫有關;這些都是觀察性研究,無法證明差異是藥物造成的3、4。這類藥本身也可能被誤用或轉給他人,專思達的台灣仿單有濫用、誤用與成癮的特殊警語5。

研究想​回答什麼?

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人,日後出現尼古丁、酒精與其他物質使用疾患的比例比沒有 ADHD 的人高6。英國國家健康暨照護卓越研究院(NICE)的 ADHD 指引建議,確診後和本人(與家人)討論 ADHD 對生活的影響,內容可以包括物質濫用、用物質自行緩解症狀的風險較高7。

ADHD 的藥物治療最常用中樞神經興奮劑,例如 methylphenidate(台灣商品名:利他能 Ritalin、利長能 Ritalin LA、專思達 Concerta、思有得 Methydur 等)與 amphetamine 類;amphetamine 類在台灣沒有藥品許可證1、8。過去有 2 種看法:一種擔心童年用中樞神經興奮劑,會讓人日後更容易出現物質使用問題;另一種認為治療能降低這個風險1。

長期追蹤​研究怎麼說?

2013 年一篇統合分析(文獻檢索到 2012 年 2 月)合併 15 項長期追蹤研究、共 2,565 人,比較童年用過與沒有用過中樞神經興奮劑(多數是 methylphenidate)的 ADHD 孩子1。酒精、古柯鹼、大麻、尼古丁與其他藥物,不論看曾經用過,還是達到濫用或依賴的程度,兩組都沒有統計上的差異1。曾經用過古柯鹼的比較只有 3 項研究,用藥組的估計偏高,但範圍很寬,目前無法確定有沒有差別1。納入的研究都沒有隨機分組,無法證明因果1。其中一位作者的研究經費來自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作者聲明沒有利益衝突1。

ADHD 多模式治療研究(Multimodal Treatment Study of ADHD,MTA)2023 年發表的結果,追蹤 579 名 7 到 9 歲、診斷為 ADHD 混合型的孩子到平均 25 歲,其中 465 名是男孩2。研究一開始是 14 個月的隨機對照試驗,之後轉為觀察性追蹤,無法證明因果2。用統計方法校正 75 項可能同時影響用藥與物質使用的因素後,沒有發現用中樞神經興奮劑的年數越多或連續越久,和平均 25 歲時大量喝酒、使用大麻、每天吸菸或使用其他物質有關;看物質使用疾患也一樣2。

作者指出,用藥的人隨年齡明顯減少,成年初期平均每 1,000 人只有約 72 人在用藥,物質使用則在青少年期持續增加2。如果沒有校正年齡,用藥看起來會和較少的物質使用有關2。作者也表示估計的誤差大,無法完全排除有保護或有害的作用2。這項研究由美國國家心理衛生研究院與國家藥物濫用研究院出資;部分作者揭露曾收過藥廠的酬勞或研究經費2。

大型資料庫​研究怎麼說?

美國 2017 年發表的一項研究,用 2005 到 2014 年的商業健康保險資料,分析 2,993,887 名有 ADHD 的人 13 歲以後的就醫紀錄3。藥物包括中樞神經興奮劑(含 amphetamine 類)與 atomoxetine(台灣商品名:安保思定 Apo-Atomoxetine、思敏 Mixre、安妥 Atotine、思必靜 Xeirda、思專定 Atotine 等)3、8。追蹤期間至少 1 次因物質使用疾患看急診的,用過藥的男性每 1,000 人約 31 人、從沒用藥的男性約 40 人;女性分別約 26 人與 28 人3。

比較同一個人有拿藥與沒有拿藥的月份,有拿藥的月份因物質使用疾患看急診的勝算較低:男性的勝算比是 0.65,女性是 0.69(相對數字,1 表示沒有差別)3。拿藥 2 年後的勝算比,男性 0.81、女性 0.86;女性這部分換用其他分析方式時,結果不一致3。這是觀察性研究,無法證明因果3。

同一個人不同月份互相比較,可以排除基因、成長環境這類不隨時間改變的差異,但無法排除隨時間改變的因素;作者舉的例子是,生活中的事件可能讓人同時開始就醫、減少使用物質3。經費來自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歐盟與瑞典的研究機構;部分作者曾擔任藥廠的講者或收過藥廠的研究經費,論文寫明與這項研究無關3。

瑞典 2025 年發表的一項研究,用全國登錄資料找出 2007 到 2018 年新診斷 ADHD 的 148,581 名 6 到 64 歲的人4。研究用觀察資料模仿隨機對照試驗的設計(目標試驗模擬),比較確診後 3 個月內開始用藥的 84,282 人與沒有開始用藥的 64,377 人,用藥組只計算持續用藥的期間4。開始用藥的人大多用 methylphenidate(每 1,000 人約 884 人)4。

追蹤 2 年,以每 1,000 人追蹤 1 年計算,第一次因物質使用疾患、藥物或酒精中毒就醫或死亡的,用藥組約 58.7 人、沒有用藥的組約 69.1 人;校正其他因素後,發生率比是 0.85(相對數字,1 表示沒有差別)4。這個設計仍是觀察性研究,無法證明因果;作者指出 ADHD 的嚴重程度、遺傳等沒有測量到的因素仍可能影響結果4。經費來自瑞典研究委員會等公部門與基金會;部分作者收過藥廠的演講費或研究經費,論文寫明與這項研究無關4。

系統性回顧​怎麼整理?

2022 年一篇系統性回顧(文獻檢索到 2021 年 11 月)整理兒童與青少年期的精神疾患藥物治療,和日後物質使用疾患的關係,只納入對象 24 歲以下、追蹤至少 1 年的研究9。其中 21 項是 ADHD 的研究;依作者的整理,發現用藥後物質使用疾患較少的研究和沒有差別的研究各占將近一半,1 項發現較多9。作者的結論是,用藥和日後物質使用疾患增加沒有關聯,反而可能和減少有關;納入的研究多是觀察性研究,無法證明因果9。

這篇沒有合併計算;作者也指出可能有發表偏差(結果不顯著的研究較少發表),研究對象多是白人男性9。第一作者揭露和一家 ADHD 藥廠有授權協議9。

用藥會不會減少日後的物質使用,目前還沒有定論。世界 ADHD 聯盟(World Federation of ADHD)2021 年的國際共識聲明把物質濫用與吸菸,列在 ADHD 藥物治療能減少的結果裡,依據包括瑞典的全國登錄研究(觀察性研究)6。前面的統合分析與 MTA 則沒有看到差別1、2。這頁整理的統合分析與大型研究,主要分析都沒有發現用藥會增加日後的物質使用1、2、3、4。

藥被誤用​或轉給他人

專思達的台灣仿單最前面有特殊警語:這類藥容易被濫用或誤用,可能導致物質使用疾患,包括成癮;用高劑量或鼻吸、注射時,過量與死亡的風險更高5。仿單的定義是,濫用指不是為了治療,而是為了想要的心理或生理效果使用藥品,只用 1 次也算;誤用指為了治療,但沒有照處方使用,或使用別人的藥5。methylphenidate 在台灣是第三級管制藥品5、10。

處方的中樞神經興奮劑被非醫療使用或轉給他人並不少見。2020 年一篇文獻檢索到 2018 年 5 月的系統性回顧(111 項研究,多數研究對象是大學生)中,各研究的受訪者自己回報的非醫療使用比例,從每 1,000 人約 21 人到 587 人不等11。另一篇統合分析檢索 2012 年 1 月到 2023 年 7 月發表的文獻,整理 12 項在單一時間點進行的問卷調查12。這篇的誤用和仿單的定義不同,指吃超過處方的劑量、用口服以外的方式、為了治療 ADHD 以外的目的使用,或和酒精、其他藥物一起用12。估計有處方的人過去 1 年誤用自己藥物的約每 1,000 人 226 人,轉給他人的約 182 人12。

2020 年那篇回顧發現,想提升課業或工作表現是非醫療使用最常被提到的理由,但幾乎沒有證據顯示沒有 ADHD 的人這樣使用能提升學業表現11。非醫療使用多數沒有或只有輕微的身體影響,但也有人出現嚴重後果甚至死亡,特別是用鼻吸、注射等非口服的方式時11。

長期使用中樞神經興奮劑,身體可能習慣藥物,突然停藥或大幅減量時出現戒斷症狀(生理依賴);同樣劑量的效果也可能變弱,要更高劑量才有原本的效果(耐受性)5。仿單列出的停藥症狀包括情緒煩躁、憂鬱、疲倦、生動且不愉快的夢、失眠或嗜睡、食慾增加5。仿單寫明,成癮是一系列行為、認知和生理現象,可能包括強烈渴望用藥,以及難以控制用藥,例如有害仍繼續用5。生理依賴則是重複用藥後身體適應的結果5。

這些研究的​限制

現行指引​怎麼說

NICE 的 ADHD 指引(2018 年發布,2019 年更新)建議7:

美國兒科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AAP)2019 年的指引建議,青少年剛確診、開始用藥前,評估有沒有物質使用的症狀;發現正在使用物質時,轉介給次專科醫師協助13。指引也建議留意青少年的症狀與要求續藥的情形,看有沒有誤用或轉給他人的跡象,並提到可以考慮濫用可能性較低的非中樞神經興奮劑,例如 atomoxetine13。atomoxetine 在台灣不是管制藥品10、14。

專思達的台灣仿單寫明,醫師開藥前要評估每位病人濫用、誤用與成癮的風險,並告訴病人與家人要妥善保管藥品、處理沒用完的藥5。

需要心理諮詢時,可以打 1925 安心專線:心理諮詢,24 小時,免付費15。

參考資料

  1. Humphreys KL、Eng T、Lee SS。Stimulant medication and substance use outcomes: a meta-analysis。JAMA Psychiatry 2013;70(7):740-749。
  2. Molina BSG、Kennedy TM、Howard AL 等。Association Between Stimulant Treatment and Substance Use Through Adolescence Into Early Adulthood。JAMA Psychiatry 2023;80(9):933-941。
  3. Quinn PD、Chang Z、Hur K 等。ADHD Medication and Substance-Related Problems。Am J Psychiatry 2017;174(9):877-885。
  4. Zhang L、Zhu N、Sjölander A 等。ADHD drug treatment and risk of suicidal behaviours, substance misuse, accidental injuries, transport accidents, and criminality: emulation of target trials。BMJ 2025;390:e08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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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查閱:2026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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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1925安心專線(依舊愛我)〉。2025 年 8 月 28 日更新。查閱:2026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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